人才招募(聖典)

  • 各個職位均有空缺。
  • 第一項需先得到其他編纂成員(至少一位)的推薦。
  • 除第六、七項外,編纂成員可兼任其它任何的職位。

  1. 編纂成員:您願意成為《聖典》的一員?歡迎加入(需有其他編纂成員的推薦。無編纂字詞經驗者,可先申請「編詞志工」)為《聖典》編纂字詞。
  2. 聖典專家:您有專門研究的領域?「聖典專家」是提供編纂成員諮詢專門領域的顧問。您的一言均會俾利《聖典》。
  3. 聖典圖師:您會畫圖或拍攝?一些詞語必須有圖片,讀者才能一目了然。歡迎加入「聖典圖師」的行列,提供您製作的作品,豐富化語目的內容。
  4. 聖典技師:
    • 您會製作網站?「維護技師」是擔任塑造《聖典》門面的職位,任重道遠。
    • 您能提供各種效果音?一些詞語(如聲詞)必須提供聲音的播放,讀者才能一聽就懂。歡迎加入「聲音技師」的行列。
    • 您願意提供自己的聲音?一些詞語(如特殊發音)必須提供聲音的播放,讀者(包含一些國外的漢語學習者)才能一聽就懂。歡迎加入「配音員」的行列。
    • 申請方式:請參閱「聖典技師申請方式」。
  5. 聖典顧問:您是善於規劃、老謀深算的人士?擔任「聖典顧問」,為《聖典》當一位可靠的後援者。
  6. 編詞志工:您是大閒士?歡迎成為「編詞志工」,將自己編好的詞交付編纂成員處理。

通用賦音規則(聖典)

賦予「無注音字」注音時,依照下列規則擇優訂定。[「有注音字」若缺乏佐證資料,則交由聖典注音審議會處置。]

  1. 高優先度:取目前無任何對應字的注音。
  2. 中優先度:取主位字件注音(但倘若該注音的同音字多,則優先度無存)。
  3. 低優先度:取與釋義相近之字的注音。

中英科學詞彙對照表(聖典)

  • 本頁面免用半角括。

(一)未分類

編號中文英文備註
生物學1轉導transduction
分子生物學1核小體nucleosome
化學1二聚體dimer
化學2三聚體trimer
化學3四聚體tetramer
生物化學1受體receptor
經濟學1間接需求derived demand

(二)遺傳學

編號中文英文備註
遺傳學1DNA<deoxyribonucleic acid>之縮寫。
遺傳學2聯結者組蛋白linker histone
遺傳學3核心組蛋白core histone
遺傳學4組蛋白誒詓一histone H1
遺傳學5組蛋白誒詓二誒histone H2A
遺傳學6組蛋白誒詓二吡histone H2B
遺傳學7組蛋白誒詓三histone H3
遺傳學8組蛋白誒詓四histone H4

編纂成員名簿(聖典)


在任者:

  1. 怪物(職:典長。任於:創典之際。任時:無限。希冀優先編纂領域:綜合)

已辭者:

  1. 阿特羅波斯(職:准編纂士。任於:民國一百〇六年五月十一日。任期:三個月。任至:民國一百〇六年八月十一日。譔者:怪物。弼類者:怪物。希冀優先編纂領域:無茲資料。備註:民國一百〇六年六月三日,尚未完成任期的阿特羅波斯因志向關係無法兼顧典業務,便表示了退任意願。離職性質:任期未完,自行中退。考績紀錄:無任何考績或貢獻。)

編纂成員職階表(聖典)

編纂成員職階:
  1. 准編纂士:
    • 職責:處理被交付之待纂語目、向上級如何分類語目。
    • 權限:新增語目(語目經上級審核後,由上級發佈。已發佈語目之修改,需交由上級同意後,由上級負責修改)。
    • 升遷:擔任此職一個月後,不低於考績乙之適任者升為編纂士;被上級判定為不適任者可被解職。
  2. 編纂士、資深編纂士、大編纂士、榮譽編纂士:
    • 職責:處理被交付之待纂語目、建議上級自己所編纂語目之分類。協助上級編纂語目;指導准編纂士。
    • 權限:新增語目(語目經上級審核後,由上級發佈。已發佈語目之修改,需交由上級同意後,由上級負責修改)、閱覽私密內容。
    • 升遷:擔任編纂士半年後,連續兩個月不低於考績丙之適任者升為資深編纂士;被判定為不適任者可被降為准編纂士或解職。擔任資深編纂士一年後,連續三個月或以上不低於考績丙者,可參與幹部晉升選拔,通過者將被拔擢為編纂主任;被上級判定為不適任者可被降為編纂士或以下或解職。連續擔任資深編纂士十年後,連續五個月或以上不低於考績丙者授予大編纂士之職位,升遷仍依照資深編纂士的升遷方式;連續擔任大編纂士二十年後,連續七個月或以上不低於考績丙者授予榮譽編纂士之職位,升遷仍依照資深編纂士的升遷方式。
  3. 編纂主任、編纂長:
    • 職責:編纂語目、分配待纂語目予下級、協助上級或下級編纂語目、協助下級語目分類適宜並分類語目、審核語目後發佈該語目、擔任聖典專家審查員、擔任聖典圖師審查員。指導下級及特別指導新任編纂士。
    • 權限:新增語目、發佈語目(已發佈語目之修改,需交由上級同意後,由上級負責修改);新增文章(文章經上級審核後,由上級發佈)、編輯發佈後文章、編輯他人文章:閱覽私密內容;編輯媒體、閱覽他人媒體;處理意見反應、審核迴響。
    • 升遷:擔任編纂主任一年四個月後,連續三個月或以上不低於考績丁者可參與高階幹部晉升選拔,通過者將被拔擢為編纂長;被上級判定為不適任者可被降為資深編纂士或以下或解職。擔任編纂長兩年後,連續五個月或以上不低於考績丁者可參與管理者晉升選拔,通過者將晉升為副典長;被上級判定為不適任者可被降為編纂主任或以下。
    • 限制:編纂主任二十名或以下任之。編纂長四名或以下任之。
  4. 副典長:
    • 職責:處理聖典日常業務(包含編纂語目、分配待纂語目之列表予編纂主任、協助上級或下級編纂語目、審核語目後發佈該語目、審核文章後發佈該文章、審核已發佈語目之修改、調整分類結構、開除不適任者、處理副典長以下成員之升遷案)、監督聖典是否正常營運、管理網站後台、擔任聖典專家審查員、擔任聖典圖師審查員、擔任編纂成員審查官。指導下級及特別指導新任編纂主任。
    • 權限:新增語目、發佈語目、編輯發佈後語目、編輯他人語目;新增文章、發佈文章、編輯發佈後文章、編輯他人文章、刪除文章、刪除已發佈之文章、刪除他人文章、修改文章分類:閱覽私密內容、編輯私密內容;上傳媒體、編輯媒體、閱覽他人媒體、編輯他人媒體、刪除媒體、刪除他人媒體;處理反饋、刪除反饋、審核迴響;管理人事。
    • 升遷:典長職位空缺時,由在位三年之副典長接任(若有多個在位三年支副典長,則誰接任由卸任典長指定;典長不指定或無法指定時,則召開典長選拔。若未在位三年之副典長,由未在位三年之副典長代理典長職務。若有多個未在位三年之副典長,則誰代理由卸任典長指定;典長不指定或無法指定時,則召開代理典長選拔)。被典長判定或三名編纂長聯合判定為不適任者可被降為編纂長或以下。
    • 限制:二人或以下任之。
  5. 典長:
    • 職責:處理聖典日常業務(包含編纂語目、與副典長討論編纂目標後列出待纂字詞、製作待纂字詞、調整分類結構、協助下級編纂語目、審核語目後發佈該語目、審核文章後發佈該文章、開除不適任者、處理同意升遷案)、監督聖典是否正常營運、管理網站後台、擔任聖典專家主審官、擔任聖典圖師主審官、擔任編纂成員主審官。指導下級及特別指導新任副典長。
    • 權限:擁有所有權限。
    • 升遷:被兩名副典長或三名編纂長聯合判定為不適任者,且經公開投票(編纂士或以上擁有投票權),超過七成成員同意不適任案,則典長可被降為編纂長或以下。
    • 限制:一人任之。
編纂士階級:
  1. 一級編纂士:連續擔任編纂士滿一年且經編纂士階級審查會認定為具備獨立編纂詞語之能力者。一級編纂士在各個經編纂士階級審查會認證之編纂組織擔任職務時,應給予次於二級編纂士但高於編纂士之待遇。
  2. 二級編纂士:連續擔任一級編纂士滿三年者經編纂士階級審查會認定為表現優良者。二級編纂士在各個經編纂士階級審查會認證之編纂組織擔任職務時,應給予次於三級編纂士之待遇。
  3. 三級編纂士:連續擔任二級編纂士滿五年且經編纂士階級審查會認定為對辭書界有貢獻者。三級編纂士在各個經編纂士階級審查會認證之編纂組織擔任職務時,應給予次於四級編纂士之待遇。
  4. 四級編纂士:連續擔任三級編纂士滿七年且經編纂士階級審查會認定為對辭書界有重大貢獻,並在該期間連續擔任編纂士管理職者。四級編纂士在各個經編纂士階級審查會認證之編纂組織擔任職務時,應給予次於五級編纂士之待遇。
  5. 五級編纂士:連續擔任四級編纂士滿十年者經編纂士階級審查會認定為對辭書界有重大貢獻,並在該期間連續擔任編纂士管理職者。五級編纂士在各個經編纂士階級審查會認證之編纂組織擔任職務時,應給予最高待遇。

贊助(聖典)

為何要贊助《怪物字詞聖典》?
  • 幫助《怪物字詞聖典》能夠繼續更有效率地運作。《怪物字詞聖典》在沒有政府、企業的輔助之下,委實難以加快編纂字詞的速度;此不但會影響中華文化的發展,更會讓漢語素質一直無法更上一層樓。即漢語界若缺少《怪物字詞聖典》般的存在,那麼其力量就將無法壯大,甚至連成為世界性語言的曙光都不會乍現。
收到資金後會拿來做什麼?
  • 支付網站主機租金、網域費、古書文獻購置成本、人事支出
如何贊助?
  • 請洽《怪物字詞聖典》。

通用造詞規則(聖典)

名詞造詞規則
  1. 優:名詞+名詞。
    • 如:「水壺」。
  2. 佳:述詞+名詞。
    • 如:「澆花壺」。
  3. 良:形詞+名詞。
    • 如:「飄逸杯」。
  4. 普:它詞性之詞+之+名詞。
    • 如:「神聖之杯」
  5. 劣:動詞+名詞。[由於易混淆成述詞。]
    • 如:「濾杯」。
動詞造詞規則
  1. 優:動詞+動詞。
    • 如:「飛翔」。
  2. 佳:動詞+進詞。
    • 如:「飛進」。
  3. 良:副詞+動詞。
    • 如:「高飛」。
  4. 普:動詞+副詞。
    • 如:「飛低」。
  5. 劣:沒有動詞詞性的詞轉品成動詞。[易混淆成其它詞性。]
    • 如:「壁咚」。
一般造詞規則
  1. 造詞新興性原則:所造之詞僅能為過去未存在過的詞。已存在者不是創造新詞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