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纂成員申請方式(聖典)

  1. 得到至少一位編纂成員之推薦且具有獨立編纂能力、熟稔《聖典》規範者可提出申請。
  2. 曾受過編纂士教官八小時以上直接教導者,可直接申請。
  3. 任何成員均由「准編纂士」(編纂成員職階表)開始擔任。
  4. 所有編纂成員均無任何薪酬。

註:可接受兼任其它職位(編纂志工除外)。


申請方式:回報中填寫資料(分類選擇「申請」)。

申請資格:凡使用中文,熱愛字、詞語,並認同本典理念者,均可申請。無年齡、國籍之限制。

審核方式:採直接審查方式,由審查官邀請申請者考試(考試方式由審查長自行訂定),經審查員一致認可,始能被正式登錄於《編纂成員名簿》。

必填資料:

  1. 成員稱呼:[請填寫於本典擔任成員時所用之稱呼或暱稱。請勿使用外語名或夾雜外語之中文名。]
  2. 希望優先編纂的領域:[自由填寫。填寫擅長之領域為佳。]
  3. 擅長的編纂:[自由填寫。例如擅長審錯字、擅長審釋義的合理性。]
  4. 擔任時長:[如一年或卅年或無限。請勿低於三個月。]
  5. 聯絡方式:(請填寫與本典聯絡用之電郵地址。)
  6. 備註:[非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