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合制

注音:ㄈㄨˋ ㄏㄜˊ ㄓˋ


分類:國體

名:由兩個以上的【政權】(例如主權國、邦、州)共同組成【國家】或【聯盟】的制度。按聯合之程度分為:「聯邦制」、「邦聯制」。由兩個以上的主權國共同組成【國家】的情況則不屬於聯邦制或邦聯制,但歸屬複合制(例如尼德蘭王國)。由兩個以上的主權國組成的國家謂「複合國」;作為複合國成員的國家謂「構成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