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去

注音:ㄙㄢ ㄅㄨˊ ㄑㄩˋ


數名:(文) <中>又稱「三不出」。舊時三項丈夫不得休掉妻子的條件;只要符合其中一項,丈夫便不得依據七出休妻。《大戴禮記.本命》記載:「婦有三不去:有所取無所歸,不去;與更三年喪,不去;前貧賤後富貴,不去。」即:無娘家可歸、服【翁】或【姑】喪三年、使家庭由貧窮轉為富貴。[另外,唐朝《唐律》有規定只要觸犯「有淫、有惡疾」任一項,三不去便不適用{《唐律疏議.卷第十四》:「『若犯惡疾及姦者,不用此律』,謂惡疾及姦,雖有三不去,亦在出限,故云『不用此律』。」}且「義絕」效力較大,亦不受本條件之約束。]